小董与俞老板不是一个量级,孙东旭也是打工仔!
在最近的事件中,董宇辉与孙东旭都没赢,偷着笑的是俞总和新东方。
整件事不是事故,只是一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被导演的故事。
在论证这件事之前,先来梳理一下,事件的背后主体。
俞敏洪和杨志辉系北京世纪友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俞敏洪占99%,杨志辉占1%(估计是代持的)。
北京世纪友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东方甄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当然还有N多公司,同时孙东旭担任至少10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法定的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因为公司是法人,是组织,只能根据法律的授权设定代表人做出行为,那就是法定代表人,完全区别于“法人代表”。
另外,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可以是公司董事,或者公司员工,比如孙东旭,就是打工的,所以随时能被罢免。
所以,公司谁说了算,是股东。
现代企业制度,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的目的之一就是鼓励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老板就是老板,CEO就是CEO,老板一般不能是CEO。
思路再跳一跳,小董成了副总裁,能说了算吗?
无论小董是什么,只要是俞老板手底下的人,那么永远是劳动者。
如果是股权激励,或者盈利分配激励?那只是分配方式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大的格局。
那么问题来了,小董离开了新东方是不是就可以过得更好,去其他公司能成为老板吗?或者还是劳动者?如果小董自己创业成立公司能成功吗?
回归劳动关系的本质,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剥削的内容和程度,小董粉丝的巨大贡献,导致小董的奖金或者工资翻倍了,最高兴的还是俞老板。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需要采取的措施,比如去小董化,不如多来几个小孙,小张,小王┄。剧本是这样写的,他们可以和小董对着干,不过最终幕后老板还是同一个。